2018年元旦起 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車輛購置稅由7.5%恢復到10%、2018年起禁止更換車標、增值稅普通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拖欠工程款將被列入 黑名單 、山東將征收環保稅、山東校車駕駛人有吸毒行為將被取消校車駕駛資格 2018年1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有一大波新規將開始實施,山東也有不少新政開始執行,中國山東網記者對其中一些做瞭梳理解讀,來看看這些新規將如何影響你的生活。

車輛購置稅將由7.5%恢復到10%

我國對於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實行購置稅優惠政策將於2017年底到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將由目前的7.5%恢復到10%。

為瞭倡導節能減排、拉動汽車消費,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國傢將小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由10%下調至5%,到瞭2016年下半年,即購置稅 減半 政策進入倒計時之際,小排量車型銷售迎來高峰期。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乘用車銷量同比增長14.9%,遠超年初預期,其中與小排量車型的發力不無關系。

在2016年底,國傢發佈瞭關於小排量購置稅調整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的稅率由原來的5%調整提高至7.5%,這成瞭2016年底車市大熱的 催化劑 。

根據國傢相關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將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這意味著,2018年開始買車要多花錢瞭。

2018年起禁止更換車標

2018年1月1日起,全新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將替代GB 7258-2012開始實施。GB7258的全稱是《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由國傢質檢總局和國傢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佈。該標準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按照GB/T六鏡頭行車紀錄器比較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新標準明確表明 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與車輛品牌相適應的商標或廠標 與舊標準 機動車在車身前部外表的易見部位上應至少裝置一個能永久保持的商標或廠標 有明顯區別,新標準強調瞭與 車輛品牌適應的 。

通俗講,舊標準當中,開一輛某普通品牌汽車,將徽標換成高端品牌徽標,由於都是永久性的商標和廠標,不能給予相應的處罰。新標準當中,這一行為被 明令禁止 ,駕駛某品牌的汽車隻能懸掛 與車輛品牌相符 的商標和廠標。這意味著,如果你的車輛更換車標,不僅年檢不能通過,而且上路時會被交警開罰單。

新標準將純電動車、插電混動等新能源車單列,就行駛安全、行駛性能方面進行技術要求。其中,在車輛起步且車速低於20km/h時,應能給車外人員發出適當的提示性聲響。當車輛發生漏電情況時,應通過一個明顯的信號裝置提示駕駛人。同時,車輛應該具備能切斷動力電路的功能,避免產生二次交通事故。

同時,新標準要求: 汽車(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和1個符合GB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車長大於或等於6m的客車和總質量大於3500kg的貨車,還應裝備至少2個停車模(如三角墊木) 。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將同時檢查反光背心,數量是1件。

值得註意的是, 車檢時同時檢查反光背心 的消息一出,立即被傳得沸沸揚揚, 2018年1月1日開始,如果車輛不配有反光背心將不能通過年檢 的消息在朋友圈廣泛傳播。對此,多個城市的車管部門回應:該規定隻適用於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要求汽車生產廠傢在新車出廠時配備反光背心,不需要車主或者駕駛人自行購買。對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廠但尚未登記上牌的汽車,以及在用的汽車,並沒有提出配備反光背心的要求。

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

為進一步規范增值稅發票管理,優化納稅服務,滿足納稅人發票使用需要,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的發票代碼調整為12位。

調整後的編碼規則也相應變化: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種和聯次,其中04代表二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05代表五聯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

不過,稅務機關庫存和納稅人尚未使用的發票代碼為10位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可以繼續使用。

拖欠工程款將被列入 黑名單

2018年1月1日起,《建築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施行,有拖欠工程款等情形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將被列入建築市場主體 黑名單 。

《暫行辦法》規定,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按照 誰處罰、誰列入 的原則,將存在下列情形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列入建築市場主體 黑名單 :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發生轉包、出借資質,受到行政處罰的;發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2次及以上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發生性質惡劣、危害性嚴重、社會影響大的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處罰的;經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認定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同時,要對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 黑名單 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加強監管。

各級住建主管部門對將列入建築市場主體 黑名單 和拖欠農民工工資 黑名單 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要在市場準入、資質資格管理、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給予限制,同時不得將列入建築市場主體 黑名單 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作為評優表彰、政策試點和項目扶持對象。

環保稅征收

環保稅,這是中國第19個稅種,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開征。征稅對象分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類。涉及到的具體行業有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建材、釀造、紡織、制革、發酵、電鍍、印染、造紙、食品加工、化工、制藥等14個重點污染行業。

根據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的《關於山東省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的決定》,山東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征收環境保護稅。

山東應稅大氣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當量6元,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每污染當量1.2元。

在應稅水污染物方面,山東規定,化學需氧量、氨氮、總鉛、總汞、總鉻、總鎘、總砷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3.0元,其他應稅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此外,按照《規定》,城鄉污水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傢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向環境排放應稅水污染物的,其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總磷、氨氮、大腸菌群數(超標)、總鉛、總汞、總鉻、總鎘、總砷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3.0元;排放其他應稅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山東省禁毒條例》實施

《山東省禁毒條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主要從禁毒工作體制和職責、禁毒宣傳教育、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戒毒措施、禁毒工作保障等方面對全省禁毒工作作出明確規范,多項規定和措施具有創新性、前瞻性和鮮明的山東地方特色。

針對不法分子從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中提取制毒原料、管控缺乏有效手段的實際,《條例》對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銷售渠道規定瞭具體的管理措施,明確藥品零售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實名登記、限量銷售、專櫃專人管理等規定,發現超過正常醫療需求,大量、多次購買含麻黃堿類復方制劑的,應當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在物流方面,《條例》要求,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運輸、寄遞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制度,發現客戶委托運輸、寄遞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運輸、寄遞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的,不得運輸、寄遞,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有關管理機構報告。

《條例》規定,禁止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船舶、軌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大中型客貨車和出租車駕駛人因吸毒被註銷駕駛證的,取消其從業資格。校車駕駛人有吸毒行為記錄的,取消其校車駕駛資格。

對於社會公眾普遍關註、反映強烈的藝人涉毒、 毒駕 等問題,《條例》規定,廣播影視、文藝表演團體以及相關單位按照國傢有關規定,對因吸毒行為被公安機關查處未滿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不得邀請其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廣播電視節目或者參與文藝演出;不得播出其作為主創人員參與制作的電影、電視劇、廣播電視節目以及代言的商業廣告。

實行新的鹽業管理體制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體制

《山東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和《山東省食鹽監管體制改革方案》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山東將全面實行新的鹽業管理體制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體制。

按政企分開原則,山東將剝離省鹽業集團及市、縣(市、區)鹽業公司承擔的鹽業行政管理職能;撤銷省鹽務局,省鹽業集團不再加掛省鹽務局牌子。從2017年11月14日起,鹽業監管責任同步下放至各市、縣(市、區)政府,不再實行原先雙重領導、雙重管理的體制;各市、縣(市、區)鹽業公司及人、財、物等下放所在市管理,由所在市政府統籌鹽業監管體制和鹽業企業改革;省鹽業集團持有的市、縣(市、區)鹽業公司的國有產權,無償劃轉所在市國資監管機構。

省鹽業集團原先的全省鹽業行業管理和質量安全監管職責移交給有關部門。其中,省經信委為省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省政府食鹽質量安全監管部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市、縣(市、區)參照省裡做法相應進行調整。

山東是食鹽生產、消費大省,同時還承擔瞭全國18個省市的部分食鹽保障工作,但一直以來,鹽企大而不強問題明顯。鹽業體制改革後,鹽企改革成為重點任務,山東將加快國有鹽業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鼓勵食鹽生產、批發企業兼並重組,允許各類投資主體以多種形式參與或向優勢企業增加資本投入,支持企業通過資本市場或公開上市等方式融資。

《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實施

《山東省水資源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關於水資源規劃問題,《條例》規定明確水資源規劃的分類、修訂和規劃銜接等內容。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其他有關綜合性規劃,應當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合理確定發展佈局、結構和規模。編制重大建設項目佈局、產業聚集區等規劃,應當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產,對水源配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評估。

關於水資源保護問題,《條例》突出保護優先的理念,明確保障河流湖泊生態用水、地下水超采區治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水環境監測等措施;地表水保護方面明確瞭水功能區劃劃定和調整程序,強化瞭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和污水處理;實行地下水開采總量、水位雙控制度,禁止在地下水超采區新增取用地下水,加強取水井和地源熱泵管理,禁止在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地下水禁采區利用地下水源熱泵系統取用地下水。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建立水源地安全評估制度。《條例》同時對各類水工程的管理和保護、河道采砂管理等進行瞭規范。

關於水資源配置和取用水管理問題,《條例》明確統籌利用各類水源,合理配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強化水資源監控設施建設,完善水資源使用權和用途管制,實行區域用水強度控制,保障公益性用水需求;科學編制報批河流、水庫調蓄計劃和水量分配方案,鼓勵運用市場機制合理配置水資源,推進水資源確權登記和水4G-DVR即時影像行車記錄器權交易,鼓勵新增用水通過水權交易方式取得,實現水資源權屬和功能管理。

《條例》的正式發佈,是對《水法》等基本涉水法律的必要6鏡頭行車記錄器完善和有益補充,為深入推進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提供瞭法律支撐和保障,標志著山東在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水資源管理方面邁出新步伐。

《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條例》施行

《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保障和促進青島西海岸新區建設和發展提供瞭重要的法治保障。

國傢級新區是由國務院批準設立,承擔國傢重大發展和改革任務的國傢級綜合功能區,不同於行政區,佈局更多考慮怎樣通過新區建設帶動區域發展,成為一個區域的增長極,改變整個區域的發展態勢。青島西海岸新區是2014年6月3日國務院批復設立的第九個國傢級新區。

《山東省青島西海岸新區條例》分別從管理體制、規劃建設、產業發展、軍民融合、生態保護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瞭規定。

為建立與青島西海岸新區發展相適應的行政管理體制,條例規定, 青島西海岸新區管理委員會設置的工作機構與黃島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合署,履行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職能。 同時,最大限度地下放行政管理權限, 行使省人民政府、青島市人民政府授權或者委托的省級、市級行政管理權限。

新區的特質是 新 ,動力是 試 。為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在改革創新中先行先試,《條例》規定, 西海岸新區進行的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國傢和省、市確定的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對擔當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或者損害公共利益的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免除相關決策責任。

《山東省促進科技成就轉化條例》實施

《山東省促進科技成就轉化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主要從科技成果轉化的原則、政府和部門的職責、保障大貨車行車紀錄器措施、技術權益等方面對山東省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動進行瞭規范。

為瞭充分發揮政府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的推動、保障和促進作用,《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培養、項目用地等方面對科技成果轉化給予支持;通過設立引導資金、提供貸款貼息、發放補助資金以及風險補償、示范推廣等方式,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支持,對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所得落實稅收優惠。

《條例》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向企業轉移科技成果,支持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聯合建立研發平臺、技術轉移機構或技術創新聯盟,共享人才、技術、信息和研發設施;鼓勵企業建立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機制,對做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不同形式的獎勵。

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是創造科技成果的主力軍,但普遍存在重理論成果輕成果運用、轉化動力不足的問題,為瞭充分調動其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條例》規定政府設立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應當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激勵機制,可以從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中提取不低於10%的比例用於本單位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績效獎勵;根據山東省實際,將對科技人員進行獎勵、報酬的收益分配比例,按不同情形,分別由不低於50%提高到不低於70%的比例,不低於5%提高到不低於10%的比例。(記者 張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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